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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1-13点击数:

附件1

LJKGH

登记号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018版)

 

 

 

 

负责人所在单位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183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立项申请·评审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立项申请·评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立项申请·评审书》中的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并对信守以下承诺与约定: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填挂虚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管理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必须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应与课题通知书相一致。凡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参与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课题结题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帐。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保留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_____

       


     

一、认真、如实填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请者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

二、本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及电子版1份。打印与复印请用A4纸并于左侧装订。封面左上方“登记号”申请人不填。

三、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课题负责人系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组织、指导的研究者。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

四、填写注意事项

课题名称  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2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学科分类  指课题研究所属学科范围,选择填写,限报1项。跨学科课题选择主要学科方向填写。例如:高等教育。

A. 高等教育;B. 基础教育;C.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社会教育)。

申报类别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 A. 重点课题 B.一般课题

研究类型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 A.基础理论研究 B.应用性研究 ; C.综合性研究 。

最后学历与学位  按最后获得的学历与学位填写。

所在市  请选项填写,例如:沈阳市。

A.沈阳市;B.大连市;C.鞍山市;D.抚顺市;E.本溪市;F.丹东市;G.锦州市;H.营口市;I.阜新市;J.辽阳市;K.铁岭市;L.朝阳市;M.盘锦市;N.葫芦岛市。

所属系统  指申请人所在单位属性,限报1项。例如: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A.普通本科高等院校;B.高职学院;C.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D. 中等职业学校;E.市(县、区)科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F.中小学;G. 幼儿园;H. 省直属单位;I.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J. 其他教育机构。

工作单位 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联系电话须填写课题负责人电话号码。

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例如:专著。

A. 研究总报告(必含)  B. 研究论文或案例(必选)  C. 专著   D. 其他

五、本立项申请评审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条件支持和管理职责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六、填写中如栏目篇幅不够,可自行加页。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2486896402 86900771 86903499;电子信箱: 86903499@163.com;网址: http//www.clner.com

地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号,邮编:110034

 

 


一、基础数据表

 

课题名称

关键词

申报类别

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    □

研究类型

基础理论研究  

应用性研究    

综合性研究  

负责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担任导师

所在市

所属系统

工作单位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单位                 手机

预计完成时间

姓 名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预期最终时间

预期完成成果

二、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近三年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成  果  名  称

作者

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发表时间

三、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近五年来承担的重要研究课题

课题名称

课题类别

批准时间

批准单位

完成情况


四、课题设计论证

本课题的界定、省内外研究状况述评注:重点课题须对相关政策规定与实践进展情况进行论述与分析)、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本课题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施步骤。(限3000字以内,可加页)

五、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

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的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主要参考文献(相关政策文件、研究成果、主要参考文献限填10项);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组成结构(如职务、专业、年龄等);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如研究资料、研究时间、研究经费、研究技术设备、所在单位所提供的条件等)。(限1500字内,可加页)

 

六、研究阶段及预期最成果

阶段性预期成果

序号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  段  成  果  名  称

成果形式

负责人

最 终 研 究 成 果

必含研究总报告;

基础理论研究

必含公开发表论文

应用性研究

必含案例

综合性研究

必含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重点课题必含资政建议、公开发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序号

完成时间

最  终  成  果  名  称

成果形式

负 责 人

七、推荐人意见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人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课题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姓名        

职称

单位

电话

推荐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姓名        

职称

单位

电话

推荐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八、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完全了解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负责人之《立项申请评审书》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职业素质与业务能力适合于主持或参与本课题研究;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时间、经费等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九、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等学校、厅直部门审查意见

执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申报的真实性,认可课题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同意上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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