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7年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与研究水平,增强职业教育科研服务改革实践的针对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辽宁石化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开展“2017年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科技处负责我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课题申报者按照课题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进行论证,立足破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与关键性问题。本次立项设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0项和经费自筹课题20项。对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将予以每项3000元和1000元的资助。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5年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
2.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2016)、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每所高职院校推荐课题不超过5项,每所中职学校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
4.课题研究工作应在1-2年内完成。本专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须提供1篇与研究成果相关的职教集团建设发展案例。重点课题还须在教育领域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提供资政建议1篇。
5.本专项课题按照《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 号)相关要求实施管理。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报送材料包括: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7)》(见附件2)一式1份;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7)》(见附件3)一式1份;
(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2017)》(见附件4)一式1份。
以上材料为纸质版,请按时交到科技处刘月处。
电子版申请书(实名、匿名)及汇总表发送至刘月网络办公邮箱。
2.我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此次课题申报不收取评审费。
附件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指南(2017)
附件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7)
附件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7)
附件4: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2017)
联系人:刘月
电话: 2465922,15566762393
科 技 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